當初碰巧在學長FB看到了美牛議題
國際法概論的課程很慶幸的我沒有倒下 聽了整整一節教授對於美牛議題的分析
於是便班門弄斧的把教授的看法PO學長版上去提供學長思辯
另外一方面是當作老師期末考出的問答題去作答
學長一開始是以鴉片戰爭比喻美牛議定書
內文大概是這樣:
「或許學長您說的在本質上這兩件事是相似的
不過我提供另外一個角度供學長參考
國際法來源自協議與習慣法 而協議的簽定是國與國之間的事情
由於字字句句都牽涉國家利益 大大小小的協議要簽定
需要花費很多時間
因此在中華民國 簡單協議不需要送交國會便可簽署
也因此行政機關並沒有把美牛議定書送交國會便簽了下去
所以在目前美牛議定書是已經生效的
但事實上是台灣不修改國內法履行義務
這導致了之後台灣要與美國簽定其他的協議
美國都以此為由 認為台灣在信用上並不值得信任 不願意與台灣簽定」
學長回應:「我想 政治上沒有一定的對錯 你的看法也不廢
只是這是需要人民思考的問題 而不是一昧的反或支持」
接著是我們雙方拋出的新聞 新聞一 新聞二
這個學長在我印象是個很有自己獨到看法的人
對我來說這算是一次針砭 只可惜我這塊石子磨不亮
補述:今天又上了同一門課 其中我印象中對於老師所述最深刻的是
假如今天證明瘦肉精低含量沒有毒 明日科學進步未必能證明瘦肉精真的沒有毒
隨著科學技術進步 檢測出來的瘦肉精報告壞處可能會越來越多
而這個風險是否是必要的 值得深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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